連結影像圖片變換效果,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但不影像本網頁連結操作。
圖片:版面間隔設定 圖片:版面間隔設定 圖片:版面間隔設定 圖片:版面間隔設定 圖片:版面間隔設定 圖片:版面間隔設定 圖片:版面間隔設定 圖片:版面間隔設定 圖片:版面間隔設定
圖片:背景裝飾圖 圖片:背景裝飾圖 圖片:背景裝飾圖
另開新視窗前往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網頁 圖片:國土利用調查成果資訊網 圖片:背景裝飾圖 圖片:版面間隔設定
瀏覽人次: 29695
圖片:背景裝飾圖
圖片:背景裝飾圖
查詢國土利用調查成果
圖片:版面間隔設定
::: 圖片:關於國土利用調查
圖片:背景裝飾圖 歡迎頁 » 首頁 » 國土利用分類說明 » 疑義分類處理 公共使用土地
圖片:裝飾底圖 圖片:裝飾底圖 圖片:裝飾底圖
 

土地使用疑義分類整理

 

前往網頁頁首

6、公共使用土地

Q1:安親班與才藝班應如何分類?

A1:安親班與跟托兒所一樣,均屬社會局立案,因此分類為「060400社會福利設施」。圍棋班、音樂班等才藝班、補習班則分類為「050102服務業」。如果是幼稚園兼安親班則分類為「060201幼稚園」、或國小兼安親班則分類為「060202小學」。

Q2:獨棟公廁應如何分類?

A2:分類為「060600環保設施」。

Q3:對於「公共使用土地」與「遊憩使用土地」發生立體混用時,應如何分類?

A3:以主體最大使用比例做為分類原則。

Q4:啟智學校應如何分類?

A4:啟智學校係屬學校體系,請將其歸屬於「060205特種學校」。

Q5:「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XX區農業改良場」應如何分類

A5:農業試驗所及農業改良場為政府單位為辦理農業相關技術研究而設置之機關,其內部的溫室、栽培場、育苗設施、農業種植區等均為配合技術研究而設置,如有明顯外圍圍牆分隔,裡面的溫室、栽培場、育苗設施、辦公設施、農業種植區,就可整體歸屬為「060100政府機關」。如是無明顯外圍圍牆區隔整體使用範圍或獨立設置設施,則請就內部使用情形各別分類為「010401溫室」、「010404其他設施」、「060100政府機關」、「010101稻作」、「010102旱作」、「010103果樹」等。

Q6:花蓮的自強外役監應如何分類?

A6:有關「監獄」因隸屬於法務部,請將其分類為「060100政府機關」。

Q7:「紅十字會」屬於人民團體或是社會福利設施?

A7: 紅十字會與扶輪社、國際獅子會及救國團等不同,係依據「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及「人民團體法」成立。
---節錄部分條文----(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D0050098)
第 1 條: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依照政府簽訂之國際紅十字公約,並基於國際紅十字會議所決議各項原則之請神,以發展博愛服務事業為宗旨。
第 4 條:中華民國紅十字會輔佐政府辦理左列事項:

  1. 關於戰時傷病之救護及戰俘平民之救濟。
  2. 關於國內外災變之救護與賑濟。
  3. 關於預防疾病增進健康及減免災難之服務。
  4. 合於第一條規定之其他事項。
---------------------
因此明顯可見為協助政府之社會救助機關,因此請將其分類為「060400社會福利設施」。

Q8:對於複合使用的場地內部包含多種使用用途(包含教會、安養中心、幼稚園等),應如何分類?

A8:對於有明顯外圍圍牆界線區隔對外空間,例如:內部綠地主要是因為安養中心、幼稚園等而加以施作(以安養中心的範圍最大),請將整體圖形區塊範圍分類為「060400社會福利設施」,內部建物則不另分類。

Q9:對於鄉里設置之集會所場地應如何分類?

A9:針對「XX集會所」、「XX鄉里糾紛協調會」、「XX社區活動中心」等,其成立性質較屬於社區鄉里交流場地,請將其分類為「060400社會福利設施」。至於社區活動中心,內部可能含非獨立設置之小型圖書館,偶而可能會有小型表演,但主體是較屬於社區鄉里交流場地,請將其分類為「060400社會福利設施」。

Q10:對於民間團體之「鳳凰救助協會」應如何分類?

A10:「鳳凰救助協會」之辦事處等,則因具有社會救助之性質的團體,請將其分類為「060400設會福利設施」。

Q11:警方獨立設置之靶場及射擊場應如何分類?

A11:對於警方管有使用且與其他警方設施連續分布,則整體劃歸為「060100政府機關」。若為單獨設立者,則不管是否為軍方、警方或民間設置,則均分類為「070203體育場所」。

Q12:港口大陸船員安置所?

A12:「有關各縣市政府為安置大陸船員等劃定之大陸船員岸置中心、港區安置、臨時岸置中心,其主管設置單位為農委會漁業署設置,請將其分類為「060100政府機關」,可參考下列網址 ( http://www.cga.gov.tw/etl/0950222etl2_2.asp)

  1. 岸置中心計有5處,除屏東縣東港岸置中心於93年7月1日正式啟用外,其餘宜蘭南方澳、基隆八斗子、新竹南寮及台中梧棲等4處岸置中心,均由農委會於92年12月1日正式核定啟用。
  2. 港區安置計有56處,均由農委會於92年11月至93年5月間陸續核准設置。
  3. 臨時岸置中心計有2處,開設於高雄市前鎮及小港漁會,專責收容國外作業遠洋漁船返台整補之大陸船員。
6-12

Q13:有關醫試檢驗所應分類為服務業或醫療保健?

A13:「屬於醫事技術服務,請將其分類為「060300醫療保健」。


前往網頁頁首
圖片:裝飾底圖
圖片:裝飾底圖 圖片:裝飾底圖 圖片:裝飾底圖

圖片:版面間隔設定 圖片:版面間隔設定
 
圖片:背景裝飾圖 圖片:版面間隔設定
圖片:版面間隔設定 圖片:版面間隔設定
圖片:版面間隔設定